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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槌敲响稻浪间 眉山法院发布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三年工作成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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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槌敲响稻浪间 眉山法院发布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三年工作成效

法槌敲响稻浪间 眉山法院发布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三年工作成效

6月6日,眉山永丰村绿意盎然的高标准农田旁,庄严的法槌(fǎchuí)声敲响,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此公开审理一起涉(shè)耕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,庭审吸引村组(cūnzǔ)干部、种粮大户和周边村民100余人前来旁听(pángtīng)。 牢记嘱托,法护粮安。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媒体行活动(huódòng)在永丰(yǒngfēng)村举行,此次活动由四川高院指导、眉山中院主办、东坡区人民法院承办(chéngbàn)。四川高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(yuànzhǎng)张能,眉山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杨军,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付宝,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等领导、专家出席活动。全国人大代表(réndàdàibiǎo)、永丰村党委书记、村委会主任李雪平,省(shěng)人大代表、吉香居(jíxiāngjū)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文军等全国、省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受邀参加。 启动仪式上,杨军(yángjūn)在(zài)致辞中(zhōng)表示,三年来眉山两级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、在四川高院指导下,用专业与温情守护眉山每一寸耕地、每一粒粮食,以最有力的实际行动筑牢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法治屏障,扛起“天府粮仓”首提地的司法(sīfǎ)担当。 张能表示,四川高院将和眉山两级法院一道,在守正中实干,在实干中创新,在创新中拓优,以习近平(xíjìnpíng)生态文明思想(sīxiǎng)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充分发挥审判(shěnpàn)职能作用,助推眉山将“天府粮仓”首提地建设成为(chéngwéi)更高水平的“天府粮仓”示范区。 “四川三级法院将法庭搬到(dào)田间地头,把司法服务送到了农民家门口(jiāménkǒu)。”李雪平代表表示,法院用司法力量守护着这片沃土良田。 风吹稻浪,巡回法庭正在开庭(kāitíng)。 冯某某与东风村股份(gǔfèn)经济合作联合社(liánhéshè)(以下简称(jiǎnchēng)联合社)签订合同(qiāndìnghétóng),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,主要用于粮食种植。冯某某一直未支付租金且有部分耕地撂荒。联合社组织工人对撂荒耕地进行种植。联合社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.8万余元及违约金,并(bìng)支付种植费用4.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。 案涉(ànshè)耕地在“天府粮仓”片区,东坡区人民法院富牛法庭把法庭搬到永丰村村委会。一大早,不少了解情况的村民(cūnmín)就(jiù)早早来到现场,对案件议论纷纷。“土地(tǔdì)流转出去了还要去管?”“荒了肯定不得行噻。” 富牛法庭是(shì)涉农案件集中(jízhōng)管辖专业法庭。开庭前,承办法官(fǎguān)郑洋洋前往案涉耕地现场调查勘验,了解情况。庭审中,法官结合双方提供的(de)证据梳理焦点——违约金是否计算适当,被告冯某某应否支付补种费用及利息? 经过审理,法庭当庭宣判:支持联合社的诉讼请求(sùsòngqǐngqiú),冯某某应当支付土地(tǔdì)租金及逾期利息、补种费用及逾期利息。 宣判后,郑洋洋给前来旁听的(de)村民摆起了(le)稻田边的普法“龙门阵”。“法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或荒芜耕地。流转耕地经营权时,既要(yào)保障(bǎozhàng)自己的合法权益(héfǎquányì),也要确保土地得到有效利用。一旦出现耕地撂荒、闲置、“非粮化”等情形,相关责任人必须整改,并承担相应费用。” “今天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,也了解到司法(sīfǎ)对种粮人保护的(de)力度很大,作为(zuòwéi)一名种粮人,我们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。”前来旁听的种粮户感慨。 “法院(fǎyuàn)选取典型案件就地审理,将巡回法庭开到稻田边,实现了‘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’的社会效果(xiàoguǒ),不仅(bùjǐn)便利群众诉讼,更以直观方式向基层群众普及耕地保护(bǎohù)法律知识,增强农民群体的法治意识。”现场听完庭审,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(yuànzhǎng)颜勇表示,眉山法院开展稻田边的巡回法庭,是司法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举措(jǔcuò),为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地方经验。 巡回(xúnhuí)审判后,眉山(méishān)法院举行司法(sīfǎ)保护“天府粮仓”新闻发布会。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付宝通报了(le)三年(sānnián)来眉山法院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工作总体成效。2022年6月以来,眉山法院聚力实施“司法护粮”“司法助农”“司法兴业”三大行动,奋力(fènlì)书写“法护粮安”答卷。三年来,眉山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农纠纷及涉农业发展纠纷案件881件,执行到位涉农款项1.29亿余元。 在司法护粮方面,建成全省首批“天府(tiānfǔ)粮仓”司法保护基地,启动“天府粮仓”巡回办案点、“天府粮仓”司法助农(zhùnóng)专家服务站、涉农案件专业法庭、“天府粮仓”法治研究中心(zhōngxīn)、“补植复耕”司法修复基地等五项机制,构建起以(qǐyǐ)基地为支点、以机制为重点(zhòngdiǎn)的“1+5”司法保护体系。 在司法助农方面,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农用地、滥伐林木、生产销售(xiāoshòu)假农药等犯罪,判处复垦(fùkěn)复绿(fùlǜ)5000余亩,推动在眉山8个粮食类现代农业园区设置巡回审判点,支持保护“东坡大米”“丹棱柑橘”等农产品商标,发出涉农领域综合类司法建议书34份(fèn)。 在(zài)司法(sīfǎ)兴业方面,建立涉耕地、涉粮(shèliáng)专业化(zhuānyèhuà)审理(shěnlǐ)模式,设立专业化审判法庭,探索眉山市涉农纠纷案件集中管辖,设置12个“稻田里的法庭”涉农巡回审判点;与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,深入研究农业发展领域的法治问题;将信息化建设与多元解纷“眉山实践”相结合,建立涉农纠纷先行调解机制,超过80%的涉农纠纷在前端化解(huàjiě)。 会上还发布了6件司法保护“天府(tiānfǔ)粮仓”典型案例,包括非法占用农用地案、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督促职责公益诉讼案、种子烘干合同(hétóng)纠纷案(jiūfēnàn)、“五调融合”化解水果买卖纠纷案、知名农企破产清算案、执行和解助农资企业重生案,集中展现(zhǎnxiàn)了眉山法院在守护耕地红线、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坚定态度(tàidù)和司法智慧。(详细案件请关注眉山中院(zhōngyuàn)官方公众号) 活动期间,出席嘉宾(jiābīn)和媒体记者走进“天府粮仓”司法(sīfǎ)保护(bǎohù)示范基地、巡回办案点、“浩然东坡”助农普法站,实地感受了三年来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取得的显著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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